一是研究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两化融合整体水平提升
深入了解智能制造发展潜力和面临的问题,明确智能制造发展的思路和重点方向。研究制定试点示范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和主要措施,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城市试点建设和重点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建设。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前期组织实施的两化融合试点区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城市区域等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试点,推动地方政府在体制机制、组织体系、政策环境、服务平台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标准规范评估等领域,探索新模式、新方法,总结试点经验,提炼成果,并推广普及。
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智能工厂应用示范。研究论证实施国家级智能制造重大工程,先期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选择钢铁、石化、纺织、轻工、电子信息等领域,围绕推广普及智能制造单元―智能车间―智能制造系统―智能工厂,分期分批开展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车间级、工厂级的智能化改造。
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城市(区)试点建设。基于园区和产业基地,围绕生产装备的智能化改造,探索构建企业间协同高效的智能制造体系和产业生态系统。
二是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创新工作,为智能制造奠定基础
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融合创新工作。研究出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指导意见、工业云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和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围绕智能制造,以三个指导意见为突破口,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工作。
研究制定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指导意见。成立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指导意见工作组织体系,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指导意见》的编制工作,研究工业互联网发展路线图。选择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工作开展有特色的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开展调研。
依托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联盟开展基础研究,广泛交流。开展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对制约企业融合发展的标准、认证、安全、机制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建立广泛的合作交流机制,与国内外先进制造组织进行合作。吸纳更多工业、互联网、IT等行业企业加入联盟,推进典型示范,促进经验交流与扩散。
积极开展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创新行动。组织开展工业云创新试点服务,提炼工业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模式。完善工业云创新服务评价和工作管理机制,整合相关资源,研究制定《工业云创新发展指导意见》。依托各省市工业云平台、工业信息化运行形势监测平台、行业数据平台等,采集工业企业各环节的数据信息。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总结工业大数据应用典型案例和试点工作成果,开展工业大数据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实施物联网发展专项,规划车联网发展措施,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实施物联网专项行动计划,突破物联网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强物联网关键技术的研发;做好车联网顶层设计工作,完善车联网标准化工作与机制,整合国内车联网行业相关资源,推进汽车业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快速发展。
三是开展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与发展工作,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研究服务型制造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设计中心,组织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行业和区域试点。充分发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对制造模式的变革作用,以重点行业或领域的新技术应用试点为牵引,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积极开展制造业新业态培育。适应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以及智能制造转型发展趋势,把服务型制造发展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核心任务,作为专项及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研究制定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典型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支持企业拓展在线监控、全生命周期管理、融资租赁、智慧物流、合同能源管理、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
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集成应用。研究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制造模式的影响,建立大数据采集共享渠道,在线采集工业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的数据信息,鼓励大型企业设立设计中心,开展面向行业产业集群的工业云试点,编制出台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指南。推动大数据在工业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深度应用,指导各地探索面向不同行业、区域的数据驱动型企业发展模式,支持面向工业大数据核心设备、分析工具和行业应用平台的研发和应用示范,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