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工业发展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较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这次试点的目标是通过2~3年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摸索放开对国内废旧汽车零部件交易和再制造产品销售等方面限制后的应对措施;为相关管理政策的调整和法规修订以及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试点工作在汽车制造行业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探索旧零部件回收、再制造以及再制造零部件流通的相关经验,包括一汽、东风、上汽、重汽、奇瑞等整车制造企业和潍柴、玉柴等主要发动机制造企业。试点的再制造产品范围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转向机、发电机、启动电机等产品。
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
2009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表3),这是对再制造产业的实践深化。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为制定再制造产品相关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完善流通监管体系、加强逆向物流体系建设等提供参考,为大规模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积累经验。
第一批试点单位包括8个领域33家企业、2个产业集聚区。试点的产品范围主要集中在大型机电产品和电子产品等,包括工程机械、大型工业机电设备、机床、农用机械、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装备、办公信息设备等工业机电装备。其中,军事装备、医疗器械领域的再制造试点工作未纳入此次试点。试点工作要求确定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生产制造规模较大、产品(装备)社会保有量较高、再制造工作基础较好、再制造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获得批准后试点企业尽快制定和形成完善的再制造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并具备检测、检验旧件和再制造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的技术手段以及拆解、清洗、加工、装配、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形成批量化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具备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达到废物处理等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第三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深化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在包含第一批试点涉及的机电产品关键零部件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再制造领域和范围(见表3),第二批试点单位包括53家企业、3个产业聚集区。
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
内燃机工业是中国重要基础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中国已成为世界内燃机制造大国,社会保有量巨大。“十一五”期间,内燃机产量年平均增长约10%,累计产量约3 亿台。2012 年总产量7760 万台,总功率约15 亿千瓦, “十二五”期间产量超过4 亿台。内燃机再制造是内燃机行业绿色循环发展方向,而内燃机产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为推进内燃机再制造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加快发展内燃机再制造产业,将有利于中国内燃机产业进一步转变生产方式,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单向型直线生产模式向“资源-产品-失效-再制造”的循环型产业模式转变。通过实施内燃机再制造重点工程,提升内燃机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加快推进内燃机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提高内燃机再制造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内燃机工业再制造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实施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的主要目标是要实现内燃机工业再制造生产能力、企业规模、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全行业形成35万台各类内燃机整机再制造生产能力。
推进计划提出了内燃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工程、关键配套件再制造示范工程、内燃机高效清洁升级再制造示范工程、再制造工艺技术及装备提升工程、再制造逆向物流体系建设示范工程5大重点工程。
当前再制造产业发展面临的障碍
尽管近年来自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开了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发布了再制造关键技术目录,推进再制造产品质量认定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然而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水平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再制造企业生产未形成规模,旧件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关键生产装备还要依赖进口,企业普遍规模小,总体竞争力不强。产业发展尽管潜力很大,但同时面临市场认可、技术、政策、逆向物流等一系列障碍和挑战,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再制造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不高。公众和社会对再制造产品的认识不清,存在偏见,对“翻新”、再制造之间的界限分辨不清。其根源在于中国市场上翻新产品鱼龙混杂,缺乏明确的产品、生产工艺标准。事实上,再制造必须采用先进技术恢复原机的性能,并兼有对原机的技术升级改造,再制造后的产品性能要达到或超过新品。不管是整机还是零部件,不论是换件还是修复法,推进再制造企业、行业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
逆向物流面临巨大障碍。“旧件”是再制造企业的原料,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废旧零部件回收体系,再制造企业旧件回收十分困难。一方面,旧件回收相关政策亟待修订,例如从2001年沿用至今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必须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原料、同时禁止进口旧件;工程机械产品也没有强制报废制度,目前海关进出口监管缺乏明确的对“旧件”的相关管理规则。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旧件回收主体不明确,逆向物流作为全新的模式尚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与再制造能力匹配的旧件回收规模。
再制造关键技术开发滞后。当前,工程机械、机床等多个再制造行业迅速发展,而中国以发动机再制造为主要应用对象的关键技术研究短时间内无法满足再制造迅速发展的需求;部分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过程中缺乏中试环节,影响了再制造生产效率和可靠性。
政策法规支撑不足。中国已经颁布一系列支持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法规文件,但具体政策普遍缺乏落地的实施细则,现有政策法规可操作依据不明确。目前中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电产品旧件进出口管理规则修订滞后。中国对再制造产品流通缺乏相应的市场管理制度。再制造企业旧件采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和成本抵扣,大大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财政支持政策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试点实施方案实施以来,遇到了不少障碍,如 “以旧换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复杂、数据审核严格,部分企业由于产品信息录入不规范或不齐全导致无法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