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与 “一带一路”如何有效对接(下)
自从我国推出《中国制造2025》与“一带一路”倡议,两年时间内,《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在实操层面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面临的问题也愈发棘手。
以车辆与船舶为主的运输装备领域,是我国与东南亚国家构建互联互通的重要合作领域。东南亚国家大部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集中在服装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低端制造业,因此,物流运输便成为制约其制造业增长的一大因素。特别是以商品贸易为主的部分国家,如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柬埔寨等国,船舶运输已成为其进出口贸易的重要路径。以印度尼西亚为例,印尼工业部发布的资料显示,印尼在2015-2025年十年间,对各类船舶运输装备的需求将高达4000艘。但受限于印尼国内造船业水平,印尼政府采取对外商投资造船业没有限制的政策,鼓励和吸引外资投入造船业。自2012年起,我国已超越日韩,连续四年成为全球船舶制造第一接单国。我国造船业产能过剩,国内产能亟待走出国门,与印尼开展船舶行业产能合作是我国造船业化解产能过剩的一大机遇。
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运输装备产能合作面临着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以泰国为例,2015年我国对泰国运输装备出口量同比下降11.1%,仅占泰国运输装备进口量的10%,远低于日本、美国对泰国运输装备进口量的占比26.1%、19.9%。加强我国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运输装备产能合作,政治层面应与需求国家商讨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国内行业企业资源,增强竞争力。经济层面可通过三个途径促进双方产能合作:一是运输装备(如汽车及其零部件、船舶等)贸易合作,匹配合作国家地区的需求。二是与合作国家地区的企业开展合作,以成套船舶机械制造装备出口为主,促进我国运输交通机械装备发展。三是实施国际产业转移,以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合作为辅的方式,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和制造运输装备,以满足东道国与泛区域运输装备的需求。
推进我国与东南亚地区开展产能合作的措施建议
推进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并非单纯的产能“走出去”,而是为了助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夯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东南亚地区基础。当然,目前开展产能合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如地缘政治风险、投融资难题、海外技术标准壁垒等,我国应从顶层设计谋划、产业园区升级、风险管控能力、国际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应对。
图 2014年中国与东南亚国家互联网使用程度(每100人)柱状图
加强产能国际合作的顶层设计与布局
完善顶层设计,重视和提升全球产业链布局能力。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更应该立足全球视野,完善顶层路线设计,深入剖析全球产业链布局,整合国内企业、社会等资源,集中力量有的放矢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区分政府与企业责任,政府着重提供务实的公共服务,同时,加快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银行等多边国际金融机构的运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企业着重提升自身竞争力,增强跨国跨区域管理能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打造海外推介品牌,提供智力支持。东南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产业结构各具特征,切忌“一招鲜,吃遍天”的合作发展模式,注重东南亚地区的国别研究,特别是资源型国家、工业制造业落后国家、制造业水平较高国家、劳动力型国家等类型,依据东道国需求开展切实的产能合作。中国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咨询公司必须积极地展开针对东南亚国家的国际研究,并在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援。深化政治互信,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立足中国—东盟国家友好合作条约等政治基础,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中心、“10+1”、“10+3”、“10+8”以及领导人互访、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对话机制,增强政治互信,加快各领域全方位合作。
探索产业园区合作升级的有效模式
加强经贸合作仍是我国与东南亚地区合作的重点。应尽快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谈判,进一步打开彼此市场,促进贸易与投资合作。产业园区的建设有利于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延伸产业链条,为中小民营企业“抱团出海”提供平台。产业园区建设应采用集成式发展模式,建设集“产业园区+特色旅游+文化交流+医疗+教育+互联网”于一身的产业园区,充分的挖掘产业园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价值。中国与马来西亚共同建立的“两国双园”,即中马钦州产业园与马中关丹产业园区的合作模式,还有中国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的园区建设模式均是产业园区建设的创新方式。“两国双园”和西哈努克港模式可以尝试在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推广建设。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监测与监管体系
关于地缘政治风险,我国应对投资国的发展规划以及合作伙伴的选择等进行理性分析、准确预判,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加强与项目东道国的战略互信合作,合理评估东盟国家政治风险;关于经济风险,我国企业在选择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前,一定要对项目前景和投资回报等作可行性分析,针对东道国实际情况选择项目融资的方式,对于一些资金充裕的国家,可以采用东道国贷款的方式,对于产品或服务预期收入较好的发达国家或新兴市场国家的项目,可以考虑BOT或BOOT等方式融资,对于一些能源和自然资源丰富但资金实力又有限的国家,可进一步探索技术投资换资源的灵活方式;关于国外舆论风险,我国应选择与投资国的企业合资或合作、共同开发建设,打破国外对“中国的马歇尔计划”等说法;关于信用风险,我国应建立境外风险预警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投资之前做好信用风险防范的预案,组建专门的法律专家团队,对突发事件从法律层面深入评估。
完善适应企业本土化发展的人才供给体系
中国企业“走出去”坚持本土化策略,与东道国开展全方位合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熟悉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社会风俗、文化历史和法律体系等内容,真正地做到入乡随俗、落地生根的企业“走出去”。同时,应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制定,诸如高铁设备、通信设备、电力设备、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国际标准体系,提升我国自身工业软实力。此外,与东南亚国家共同培养国际复合型人才,通过人才交流、人才互访、人才培训等方式,共同构建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共享人才红利;同时充分利用海外华人华侨资源,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对接项目落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