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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中国制造新名片

发布时间:2016-09-03 作者:佚名 
关键字:工匠精神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是我国工业未来一个时期重要的战略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三、着力优化工匠精神孕育生长的制度与环境

    培育新时期工匠精神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制造强国战略,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厚植工匠精神孕育生长的制度土壤,使工匠精神真正成为制造强国建设的价值内核与动力源泉,持续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尊重劳动和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没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合理的收入报酬、清晰的职业前景,很难产生真正的工匠精神。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意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制造文化,在全社会推动形成“技术工人也是人才”、“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并逐步形成尊崇工匠、争做工匠和做好工匠的职业取向。要建立工匠表彰制度,树立新时代大国工匠的典型,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优秀技能型人才重奖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技术、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鼓励各地根据人才缺口,加强对引进技能型人才的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其医疗、教育及社会保障问题,使更多技能型人才安心岗位并持续积累创新。

    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建设制造强国,需要大批体现中国制造实力的一线技能型人才。要突出产业导向,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同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统一,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实践的精准结合,引导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密切协同、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企业推行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立与制造业人才培养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投资人才培养。完善技能型人才评价和使用政策,健全制造业人才职业标准体系,细化职业资格制度。搭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流动通道,实现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同认可、同待遇。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互通互认,进一步畅通技能型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更多的年轻人走技能成才之路。

    发挥各方作用,形成追求卓越的激励约束机制。工匠精神的形成需要发挥政府、行业组织、消费者等多方主体作用,通过有效的制度引导和约束,使精益求精、生产高品质产品成为企业的普遍选择。要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提高国内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以高标准倒逼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坚持日常监管和市场整顿相结合,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发挥联盟、协会、同盟等的载体与桥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引导企业在诚信经营、质量品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消费升级对工匠精神的激发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修订完善有关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使减少劣质产品成为企业的首要考虑因素。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制造业发展外部环境。工匠精神落地生根离不开有利于制造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要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五大政策支柱,实施更加精准的产业政策,引导各类资源投向制造业。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环保、国土、社保等政策的衔接配合,加速实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深化产融合作,形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清理废除妨碍创新创业的规章制度,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提高制度供给质量和水平。完善并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倒逼缺乏竞争力的企业退出市场。进一步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不断激发企业从事精品制造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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