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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怎么破?

发布时间:2016-09-02 作者:佚名 
关键字:中德智能制 
2014年中德双方发表了《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宣布两国开展工业4.0合作,欢迎两国企业在该领域开展自愿、平等的互利合作,支持两国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之间加强交流。

    2014年中德双方发表了《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宣布两国开展工业4.0合作,欢迎两国企业在该领域开展自愿、平等的互利合作,支持两国企业集团及行业协会之间加强交流。

    2015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国经济和能源部共同签署了《推动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和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中德智能制造联合工作机制。推动中德智能制造和生产过程网络化领域合作是两国共同应对、积极把握这一历史机遇的重大战略举措。

    2016年9月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德智能制造联盟协办,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经验交流会在上海临港举行。工业和信息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安筱鹏副司长出席并分析、介绍了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的形式和进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致辞,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杰介绍了中德合作临港智能制造综合示范区的实践情况,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王鹏副院长就中德智能制造联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办公厅,北京、上海和南京市各区经信主管部门,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和临港地区重点企业的约20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安筱鹏副司长指出,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做好《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扎实推动双方企业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措并举推进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目前,已经确立了三个层次的联合工作机制。

    一是建全工作机制。确立了副部长级协调机制,每年在中德两国交替召开副部长级会议,并与科技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负责的相关合作机制衔接。建立了司局级协调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牵头,与德国经济能源部产业政策司建立了司局级协调机制。设立了执行平台。中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成立了中德智能制造及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执行平台办公室,德方委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作为执行平台。

    二是汇聚各方资源。成立了中德智能制造联盟,中德智能制造联盟在深圳正式成立,组建了联盟专家委员会,为中德两国政府、企业和学术界搭建了一个有效沟通交流的桥梁。搭建“三台一网”,即面向中德中小企业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第三方物联网开发平台、众创平台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官方门户网站,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机构、企业、科研单位等提供交流、对接渠道和智力支持。指导开展了中德工业城市区域合作,由中国佛山、江门等11个城市和德国亚琛等7个城市,组建了中德工业城市联盟,指导联盟推动两国广大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经贸交流合作。

    三是丰富合作内容。推进产业务实合作,中德制造业在汽车、光伏、工程机械、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通过战略合作、股权并购、建立合资企业等形式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取得了一些突破。园区建设初具规模,辽宁沈阳、广东揭阳、江苏无锡、青岛、武汉、南京等地与德方联合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取得了一定成绩。建立中德合作项目库,第一期项目库基本建成,并形成了中德智能制造合作重点项目清单。项目地图对外发布,开发了德国工业4.0地图中文版和中国智能制造产业地图,集中展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中德合作重大项目、中德合作示范园区。

    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合作、标准化合作、示范园区和人才培养合作等方向,积极开展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共遴选了14个具有引领、带动和示范意义的试点示范项目,并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的合作与交流。

    五是紧抓标准合作。中德双方在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广泛开展标准化合作,基础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在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德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组,在上海组织召开了中德智能制造发展与标准化论坛,会上成立了中德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组参考模型子工作组,发布了《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2.0版》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议指南2015版》。

    安筱鹏副司长强调,两国政府已为“中国制造2025”同德国“工业4.0”对接搭建了平台,要引导和鼓励两国企业实现项目落地。开展中德智能制造合作为两国政府、工商界有识之士加深互信、增进了解、推动深层次合作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要全面认识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将中德智能制造合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为中德智能制造提出新的要求,提供广阔的空间。深刻把握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的主体和重点,以“目标是双赢,主体是企业,重点是项目,政府营造环境”为主线,深化中德智能制造和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

    下一阶段,为贯彻《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实施《推动中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及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落实今年6月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有关精神,我们将本着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原则,务实推进推进中德智能制造及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

    一是狠抓落实,推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向纵深发展。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面资源,全面规划与德方各领域的合作。创新和丰富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共同开拓第三国或第三方市场。完善对德项目合作推进机制。

    二是深化交流,加快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和政策对接合作。加强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合作与交流,我国将继续与德方保持在IEC/SMB/SEG7智能制造系统评估组、ISO/SAG/工业4.0咨询顾问组和ISO/IEC JTC1中的密切合作。开展参考模型互认,中德美三国将在德国海德堡共同开展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工业4.0参考架构模型和工业互联网参考架构的互认,并计划在IEC、ISO或ISO/IEC JTC1中提交参考模型国际标准提案。围绕产品标准开展合作,加强标准制定工作统筹和协调,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合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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