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思考与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 有序开展应用示范试点
一是研究制定国内智能工厂发展战略及规划。围绕全球前沿发展趋势,结合重点行业具体建设情况,明确国内智能工厂建设的核心思路、阶段目标、主攻方向、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
二是研究提出国内智能工厂建设的共性模型。立足产品全生命周期,围绕智能工厂的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特性,以企业为主体提出适用于产用双方的建设模型,并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变革情况持续更新完善。
三是开展重点行业智能工厂应用示范。依托战略、规划及模型,选择钢铁、石化、机械、纺织、电子等行业,围绕推广普及智能制造单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组织开展三维仿真设计、装备智能升级、生产流程再造、供应链协同管理、远程诊断维护等试点,培育一批行业智能工厂应用典型,探索智能工厂模式推广普及新机制,逐步实现行业层面的车间级、工厂级的智能化改造。
(二)创新管理手段,切实增强安全可控能力
一是着力构建智能工厂发展相关的软硬件支撑体系。继续组织实施智能制造发展专项、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以及“数控一代”装备创新工程行动计划,研究增设面向2030的智能制造科技重大专项,推进智能工厂关键软硬件产品产用联合攻关工程,制订核心软件、硬件、系统、装备的替代路线图,突破核心电子器件、高端芯片、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瓶颈,全面提升面向智能工厂的设计工具、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控系统及整体解决方案的自主提供能力。
二是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工厂开展组织形态与商业模式创新。以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为引领,以工业物联网为支撑,以激发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内生动力为着力点,鼓励制造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020、网络众包、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鼓励IT企业发展支撑工业转型发展的传感器网络、工控网络、无线宽带、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APP等新的解决方案和应用体系。
(三)依托行业联盟,逐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一是成立国家层面的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工作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相关行业联盟为主要载体,成立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工作组,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工作组长,由联盟负责人担任执行组长,聘请院士级专家为工作组顾问,以参与智能工厂建设的产用双方企业为主体成员,构建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推进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开展针对智能工厂建设与创新需求的全面服务。围绕智能工厂建设模式在重点行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创新组织方式,建立和完善网络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开展成果转化、检验检测、人才培训、标准推广、方案咨询等服务,打造实体业务与网络平台的融合运行机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是研究建立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和乘数效应,引导整合社会资金,探索建立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基金。该基金将在运作模式上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尊重市场规律,借鉴国际国内成功的产业发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着力于市场化运行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各项功能。
一方面与地方相关园区基地紧密合作,参股区域性投资基金,逐步形成智能工厂创新服务体系的全国布局;另一方面参股社会资本,引导其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展智能工厂创新服务相关业务。
(四)深化部省合作, 联合打造协同发展平台
一是部省共建一批智能工厂发展创新基地。围绕智能工厂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过程管理等环节,立足产品、设备、管理、服务、生产五个维度,加强区域信息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与工业企业的合作对接,以模式探索和前沿突破为导向,部省共建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成效显著的智能工厂发展创新基地,实现产业链重点环节智能工厂建设对上下游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内的智能工厂创新生态体系。
二是引导智能工厂跨区域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在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引导下,以京津冀一体化等战略方针为契机,以产用双方的区域代表性企业为主体,以专题调研、现场诊断、项目申报、平台建设为主要方式,组织开展跨区域的产用交流与沟通,实现互利共赢的产用合作,并逐步落实完善为常设机制,促成实际项目落地,扩大示范效应,提升国内智能工厂整体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