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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施智能制造不可急功近利

发布时间:2015-09-17 作者:佚名 
关键字:智能制造 
推进实施“智能制造”的基本含义是基于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企业整体创新发展和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的认知。
  推进实施“智能制造”的基本含义是基于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企业整体创新发展和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的认知。
  
  中国制造业推进智能制造应立足于智能工厂建设方向,既要并行推进智能研发、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系统的建设,打通企业及产业链数据壁垒,实现横向、纵向和端对端之间的网状型的互联互通、集成应用和全面实时管控,也要并行优化重组企业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和管理体系,还要并行优化调整产品制造工艺和车间设备工艺平面布局,更要科学制定企业的竞争战略、商业模式和人才发展目标。唯有全面实行这些要素的融合发展,才能高效推进实施“智能制造”,实现预定目标。
  
  推进实施“智能制造”存在四个问题
  
  一是《中国制造2025》虽明确规定,“到2020年,制造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制造业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但目前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社会各界也难以进一步理解其中“显著提升、全面实现智能化及相关指标”的含义。
  
  二是一些政府部门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考核内容,定位于工业机器人和其他智能设备数量的增加,以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的提升方面;有的政府部门对公示的每个申报项目(平均投资规模为几千万元)也仅安排十几分钟的评审时间。
  
  三是不少企业都简单地以为推进实施“中国智造”,就是增加智能设备,机器换人,实现“无人工厂”而已。一些企业申报的政府专项方案也明显存在系统不完整和投入产出分析不切实际等问题。
  
  四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推进“智能制造”的基础条件并不扎实、完备,中外企业差距仍然很大,企业两化融合现状依然不容乐观。
  
  推进实施“智能制造”的三个建议
  
  一是政府方面应尽快出台《中国制造2025》实施细则及智造车间/智能工厂的参考架构和创建要素。同时,应结合国产智能装备发展现状及宏观经济环境等综合因素,分类制定智造车间/智能工厂创建目标、专项考核指标及差异化推进实施策略。
  
  二是广大企业应遵循“创新突破、总体规划、先行强基、效益驱动”的推进实施原则,并在思想认识、人才培养、推进方法、系统建设、设备改造和资金投入六个方面推动企业先行强基。重点是加快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努力打造与推进实施“智能制造”相匹配的新型能力,同时还要科学制定以技术改造、业务重组和信息集成为核心的总体规划。
  
  三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项目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避免出现以往一些示范企业领取了奖牌和补贴资金,却没有足额资金投入,更没有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问题。此外,还应创建高水平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定期组织专家到企业现场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政府在资金投入上可予以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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