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机床用交流主轴电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数控机床及类似用途的交流主轴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 。
2 引用标准(略)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连续额定输出功率
在电动机温升不超过允许温升的条件下,电动机能长期工作的区域称为连续工作区。在连续工作区内,电动机所能输出的最大功率称为连续额定输出功率。简称为额定功率。
3.2 短时工作制(S2) 时的额定输出功率
在S2 30min 工作区内,电动机所能输出的最大功率。
3.3 连续周期工作制(S6) 时的额定输出功率
在S6 50 %工作区(循环时间:10min ;接通5min ,断开5min)内,电动机所能输出的最大功率。
3.4 额定转矩
在连续工作区内,电动机所能输出的最大转矩。
3.5.额定转速(基本转速)
在连续工作区内,在额定转矩下,电动机达到最大功率时的转速。
3.6 最高转速
在连续工作区内,电动机允许的最大转速。
3.7 额定电流
电动机在连续工作区内,对应额定转矩时的电流。
3.8 最高电压
在额定转速下,短时工作制(S2) 时对应该点最大功率时的电动机端子间的电压。
4 分类
4.1 分类
机床用交流主轴电动机可分为交流异步电动机和交流同步电动机。
4.2 型号命名
电动机的型号命名按GBPT 4831 的规定,由产品代号、规格代号和补充代号等部分组成。
4.2.1 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ZJY———表示主轴用交流异步电动机;
ZJT———表示主轴用交流同步电动机。
4.2.2 规格代号
规格代号用机座号(中心高) (底脚安装电动机) 或凸缘号(凸缘安装电动机) 和机座长度表示。安装尺寸以及轴伸、键和键槽的尺寸,按GBPT 477211 —1999 中表1~表4 的规定。
4.2.3 补充代号
补充代号仅用于有此要求的电动机(如规定额定转速或反馈部件) 。补充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补充代号的含义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4.2.4 型号示例
底脚安装、机座号为112S(S 表示短铁芯———即指短的底脚螺栓通孔轴线间的距离) 、额定转速为1500tPmin 的交流主轴异步电动机:
4.3 基本外形结构及安装型式
电动机的安装型式为底脚安装或凸缘安装。电动机的基本轴伸型式为键槽轴伸。反馈元件可安装于电动机后罩内。